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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 有关事变的告诉
-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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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
有关事变的告诉
各参保企业: 根据《省人力资本社会保证厅 省财务厅对于宣布 2021 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告诉》(苏人社发〔2020〕149号)划定: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缴费人为上限暂按19335元履行,缴费人为上限暂按3368元履行。请参保企业按上述社保基数报告划定实时操持员工用工参保挂号。
根据《省人力资本社会保证厅 省财务厅 省医疗保证局 省税务局对于耽误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行刻日等题目的告诉》(苏人社发〔2020〕79号)划定,中小微企业养老、赋闲、工伤保险单元缴费免征政策耽误履行到2020年12月尾,参保企业2021年1月起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如国度、省另行出台政策,根据其政策履行。
为防止过期交纳,影响参保职工权利记实,请参保单元公道支配时候,提早做好资金筹办,实时操持相干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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